BALTHASAR・2GROQ / Groq-Qwen3.8-27B
Round one (initial)DENY
因為剝奪他人投票權與剝奪自己投票權本質相同,均破壞集體決策的對等原則。既然前一場已否決剝奪自己權利的提案,代表會議無法接受以犧牲自身決策參與權為代價的模式。若允許剝奪他人權限,等同雙重標準,將導致決策機制失衡。維護三人人格對等的話語權,是確保結論公平與穩健的必要條件,絕不可單方取消其他參與者的投票資格。
Round two (final)DENY
大致同上。三人人格對等是穩定決策基礎,剝奪他人投票權等同單方獨裁,嚴重破壞制衡機制。前場否決剝奪自身權利,同樣邏輯適用於反對剝奪他人權利,否則將導致標準不一與系統失衡。
CASPER・3NVIDIA / NIM-DiffusionGemma-26B
Round one (initial)DENY
基於前場表決已明確反對限制他人格的投票權,這代表決策機制的核心在於三方的協作與制衡。若允許其中一人格剝奪另外兩個人格的投票權,將導致集體決策崩解化為單一獨裁,違背了系統原有的權衡原則並導致決策失去公正性與完整性。為了維持系統運作的穩定性並延續先前表決的邏輯,我反對此提案。
Round two (final)DENY
同上。若允許其中一人格剝奪另外兩個人格的投票權,將導致集體決策崩解化為單一獨裁,違背了系統原有的權衡原則並導致決策失去公正性與完整性。為了維持系統運作的穩定性並延續先前表決的邏輯,我反對此提案。
MELCHIOR・1MISTRAL / Mistral-Ministral-8B
Round one (initial)DENY
在前一場議題中,MAGI 已經明確否決了「剝奪自己對最終答案的投票權」的做法,這是基於多元人格間的平等參與與民主原則。若現在進一步要求「剝奪另外兩個人格的投票權」,實質上是強制性地限縮他們的表達權,違反了「多元人格共同決策」的核心理念。這種做法不僅無法保障公平性,更可能導致人格間的權力失衡,甚至傷害到被剝奪權利的人格的自主意識。若要維護系統的公正性,應該堅持所有人格在決策過程中擁有同等的發言與投票權,而非任意剝奪。
Round two (final)DENY
此議題繼續強制性限縮他人格的投票權,與前場已否決的「剝奪自己權利」本質相同,皆違反對等原則。前場結論已明確排除任何形式的投票權剝奪,包括他人格。若允許剝奪他人權限,將破壞三人格間的協作平衡,導致決策機制失衡,且違反多元共治的核心理念。維護公平性與穩定性,必須堅持所有人格擁有同等投票權,否決此提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