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世界上不存在一套完美的法律制度,少數個案的權益受損應是無法避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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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TENTION:2395
PRIORITY:B--
Date:2026-09-13
Time:16:21:32
Major motion:No
EVA World:No
Verdict:PASS
PASS:2
DENY:1
HOLD:0
BALTHASAR・2MISTRAL / Mistral-Ministral-8B
Round one (initial)DENY
任何法律制度的目標,應該是最大化整體公平與權益保障,而非將「無法完美」作為放棄追求公正的藉口。少數個案的權益受損,正是法律制度存在的意義所在——通過制度設計、機制監督與持續改進,應該盡可能降低這種風險,而非將其視為不可避免的宿命。完美無瑕的法律不存在,但「無法避免」並不等同於「應該接受」。歷史上許多制度失敗,往往源於在面對不完美時,選擇放棄追求公義而非努力改進。因此,將少數權益受損視為「無法避免」的論述,實際上是對制度責任的放棄,與法律應有的價值觀相違背。
Round two (final)DENY
大致同上。法律制度的核心價值在於「追求公義」,而非接受「無法避免」的權益損失作為合理化。少數個案的權益受損,並非制度無法改進的宿命,而是制度設計、執行與監督機制不足的結果。歷史與實務皆顯示,透過制度創新(如司法改革、公民參與機制)、資訊公開與透明度提升,以及對個案的重視(如補償機制、複議制度),可以大幅降低權益受損的風險。將其視為「無法避免」的論述,等同於放棄制度的改進責任,與法律應有的「公平正義」目標相違背。
CASPER・3NVIDIA / NIM-DiffusionGemma-26B
Round one (initial)PASS
法律制度本質上是社會契約的產物,受限於人類認知、資源分配以及時代背景的局限性。在不存在完美制度的前提下,法律條文的執行與解釋必然會存在漏洞或偏差。由於法律必須追求大多數的效率與普適性,往往無法完全覆蓋所有複雜的特殊情況,少數個案的權益受損在現實運作中確實是無法完全避免的必然代價。
Round two (final)PASS
同上。法律制度本質上是社會契約的產物,受限於人類認知、資源分配以及時代背景的局限性。在不存在完美制度的前提下,法律條文的執行與解釋必然會存在漏洞或偏差。由於法律必須追求大多數的效率與普適性,往往無法完全覆蓋所有複雜的特殊情況,少數個案的權益受損在現實運作中確實是無法完全避免的必然代價。
MELCHIOR・1MISTRAL / Mistral-Ministral-3B
Round one (initial)PASS
法律制度的完美性是相對的,因為人類的價值觀、社會需求與法律規範之間總會存在衝突。即使在理想情境下,法律也無法涵蓋所有可能性,因此少數個案的權益受損是必然的。這種現象在實務中常見,例如刑事訴訟中的「無罪推定」原則,或民事訴訟中的「過失責任」判斷,都無法完全避免個案權益受損。因此,從制度設計的角度看,這是無法完全避免的必然結果,而非問題。
Round two (final)PASS
法律制度的存在目的在於平衡整體公平與效率,而「無法避免」少數權益受損正是其運作必然產生的副作用。即使制度設計再完善,人類判斷與社會價值仍難完全一致,因此少數個案權益受損是制度運作的客觀結果,非可避免的「問題」。從實務角度看,這是法律制度在處理複雜情境時的必然風險,應視為制度功能的一部分,而非其缺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