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ALTHASAR・2GROQ / Groq-Qwen3.8-27B
第一輪(初步判斷)承認
安樂死已獲前提成立,若僅限於富人,將違反醫療資源分配與平等保護原則。經濟弱勢者若因無力支付而無法執行合法意願,實質上剝奪了其自主權。要求普及或補貼費用,旨在確保制度公平落地,避免階級成為善終的門檻。此舉符合社會正義與醫療倫理。
CASPER・3MISTRAL / Mistral-Ministral-8B
第一輪(初步判斷)承認
在前一場議題已確認安樂死應適用於不想活下去的人的前提下,讓一般人能負擔安樂死費用是合理的延伸。安樂死本質上是一項醫療選擇,與其他高額醫療費用(如器官移植、癌症治療)同理,若僅限富裕階層,將違反「公平與人權」原則。若費用過高導致無法負擔,實質上等同限制弱勢群體的自主權,與「承認安樂死合法性」的初衷相悖。此外,醫療體系應負責確保基本權利可及,費用問題可透過公共補助或醫療保險調整,而非以「負擔能力」為門檻。因此,費用應該由社會機制解決,而非讓個人承擔。
MELCHIOR・1GROQ / Groq-GPT-OSS-120B
第一輪(初步判斷)承認
因安樂死屬基本醫療服務,若費用過高會造成不平等,剝奪弱勢患者選擇權,應以合理價格讓大眾負擔。